第10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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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蓁蓁無奈, 這就是傳說中的,你.媽覺得你瘦了,那就是瘦了!
她也不去反駁對方, 省得這個話題沒完沒了的繼續,就到此為止吧!
等到了傍晚的時間, 他們家就變的更加的熱鬧起來, 弟弟妹妹都回來了, 兩個下了課的領著小妹楚楚一起歸家。
楚楚雖說才滿四歲,卻早早開始認字,現在的水平跟上三四年紀讀書都不是問題。
不過目前來說, 小學並沒有很高的年級,主要還是大部分的學生都是文盲來著。
而且隨著來疆城的人越來越多,基本都是拖家帶口的,孩子難免要上學,那些百姓是沒有想要讓孩子上學。
趙令聞卻是立下了規矩,不滿十四歲的孩子,都必須上學,否則以後就不好落戶,更找不到好的工作。
為了這, 百姓也會將自家的孩子送去學校,至於隱瞞?
不好意思當初辦理臨時落戶的時候, 可都是白紙黑字的寫的一清二楚的,要是學校裏和戶籍所對不上, 不好意思, 直接驅逐出疆城。
疆城是缺人沒錯,但是不缺你這種不講誠信的人。
有過幾個頭鐵的典範後,之後的人都老實了, 不就是送孩子上學嘛,又不要他們花銀子,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!
主要是家裏的小崽子們上學後,個頭躥了不說,回家還開始咬文嚼字起來,對此家裏的人還是很歡喜的,誰不喜歡讓孩子能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哪怕是女娃,能過的好,誰又會不樂意呢。
特別是在疆城的百姓們發現了,在他們王爺的心目中,男娃和女娃都是一樣的時候。
在疆城的女子們腰桿更直了,精神面貌方面越發的跟邊城接近,還有孫蓁蓁派出去的人的洗腦,誰都不再認為女子就該在後宅待著,更不會覺得女子比不上男子。
事實上,在疆城的工廠裏,女子因為心細升職要比男子更容易,同時還要學習文化,識字的總要比不認字的機會更多。
誰能想到,在這城裏高門大院的小娘子也開始出來工作,只是這些人裏頭,大部分都是家裏不受重視的庶女。
無論是什麽時代,嫡女的地位都要遠高於庶女,也是因為嫡母掌握了一家的財政。
遇上苛待一些的,還真不如出來找工作。
那些庶女多多少少也認識幾個字,要在疆城找到工作並不困難。
而且孫蓁蓁對這些小娘子都會給與一些照顧,那些嫡母沒人敢招惹女子工會,要是逼的過分了,直接就將那些嫡母帶到孫蓁蓁的面前。
只敢欺負幾個小娘子算是怎麽回事?
誰不知道蔡王跟前有個紅人,一個玉面的書生,得罪誰也不能得罪了他。
說起來這臉長的好比較吃香,孫蓁蓁已經不止一次的遇上想給她介紹家裏嫡女的,這差點沒把趙令聞氣死。
“大姐姐,娘親在幹嘛?”兄妹三人見大姐在廚房門口,不禁好奇的問道。
“娘親說要露一手……”孫蓁蓁無奈的說道。
“……”孫菁菁一臉絕望,阮氏做飯怎麽說呢,也不是不能吃,但是也就到能吃。
要說好吃是絕對沒有的,還不如楚楚做的好吃呢。
但是作為兒女,怎麽能說母親的壞話,再不好吃,也要忍了。
三兄妹知道大姐姐剛從疆域回來,肯定是不能讓大姐姐做飯的,所以孫彬彬認命的卷起衣袖來,“娘親我來幫你。”
“真乖,不用了,我很快的。”阮氏開心的說道,只是沒什麽底氣的模樣。
常年養尊處優的阮氏,一年進廚房都沒滿一只手的,又怎麽可能快的起來,但是作為母親的尊嚴,不允許她示弱。
“娘親不需要幫忙是你的事,作為子女怎麽能看著娘親為我們辛苦操勞,卻袖手旁觀呢。”孫彬彬表示,絕對不可以!
????
孫蓁蓁:我感覺自己被內涵了……
“當然了,我們沒有說大姐姐的意思,大姐姐為了這個家辛苦這麽久才歸家,是該讓我們兄妹來做一頓飯菜。”
“我燒火。”楚楚很主動的舉手說道,都是在學校裏保持的好習慣。
小學開了一段時間後,已經開始摸清學生的底子,也就是說有底子的學生可以開始準備跳級了。
這樣他們也要同時準備高年級的教材,得虧在汴京城讀書多年,早就有所準備,一點都不慌。
趙令聞找來的先生還是很靠譜的,沒有像一般的先生那般的老古板,對疆城的孩子們,主要目的是教會他們識字,至於要不要參加科舉,自然是看他們是否有那個天賦了。
絕對不會勉強一個學生,對比那些沒多少基礎的孩子,先生對孫彬彬更有興趣,覺得這孩子很聰明,很有參加科舉的天賦,不過看他年紀才十一歲,去考進士的確還太早了一些。
至於那種童子科舉,這先生並不讚同,還不如讓孫彬彬再多歷練幾年。
孫蓁蓁有相同的想法,就她家弟弟的年紀,不著急,反正教完小學教中學,堅持個幾年,該鞏固的知識肯定是鞏固了,再找趙令聞尋幾個厲害點的先生,給那小子突擊一下,學個兩年時間也差不多了。
那時候她家弟弟也不過十六七歲,在孫蓁蓁看來還是早了,男人最起碼也要二十歲才開始成熟,不過古人成熟的比較早,說不定呢。
二十歲的話,阮氏怕是已經要急的給他相看了,男人二十成婚,在這大宋境內也不算早了。
像先前她被退婚,阮氏差點沒急出白頭發來。
好在她的事業正旺,阮氏也去酒樓幫忙,沒空想那些有的沒的,後來又被皇帝賜婚了。
阮氏的擔心又轉了方向,不為她嫁不出去的事擔憂了,開始為兩家的懸殊。
算了,總歸阮氏總能想到一些擔憂的點,作為父母的,為兒憂愁九十九,孫蓁蓁雖然沒孩子,但是還是可以理解的。
就像現在這樣的,孫蓁蓁明明白白胖胖的回來,在阮氏眼裏就是難民的節奏,她能怎麽辦,只能由著阮氏來,她開心就好。
孫彬彬負責切菜,妹妹菁菁則掌勺,潛移默化之下,阮氏就成了邊緣人物,反正不需要她動手就對了,美曰其名兒女孝順!
還不能不讓他們孝順,阮氏被楚楚纏住以後,兄妹二人配合默契,四五個菜迅速出鍋。
孫蓁蓁還是挺滿意的,至少她不在的時候,弟弟妹妹餓不死了。
對訓練弟弟妹妹這一點,孫蓁蓁覺得自己還是很有一手的,一家人圍坐在飯桌前,因為天氣已經轉熱了,所以沒有那種鍋子之類的菜,就簡簡單單的一些家常小炒,比起孫彬彬,妹妹菁菁做的火候更好一點。
反正沒人嫌棄孫彬彬做的菜,比起阮氏,他已經做的算不錯了。
一家人熱熱鬧鬧的就把晚飯吃完了,兄妹二人還留下來洗完,怎麽能讓娘親刷碗,至於四歲的小家夥楚楚,算了,一會這小丫頭借口玩水。
楚楚這名字起的像是那種楚楚可憐的小人兒,事實上,這小家夥皮實的很,打小就吃著孫蓁蓁含有靈氣的食物長大,還跟著哥哥姐姐們練習功法。
她這才算是童子功呢,孫蓁蓁是發現,小丫頭還有點修煉的天賦,不過還是要等等,四歲的孩子還是太小了。
阮氏本以為孫蓁蓁剛回來,要休息個幾天,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,她便出門了,以為閨女是去找王爺了,無奈之下,阮氏也只能出門上班。
其實她誰也沒找,而是去看她的馬,好不容易馴服的,還不完全服氣,要去培養一下感情,並且給它起名為踏浪,這裏是專門的馬場,是明面上疆城養馬的地方,這次孫蓁蓁馴服野馬,並且帶回來的,就放在這馬場裏,所以她才一早過來。
不說別的,這踏浪特別符合她的審美,渾身白如雪,跑起來那叫一個飄逸。
那有那桀驁不馴的大眼睛,別提多讓孫蓁蓁喜歡了。
想要馴服這小家夥,光是武力值是不夠的,還要利誘!
孫蓁蓁空間裏的好東西不少,她相信,總有一樣能虜獲它的芳心!
其實踏浪的等級已經接近成精的那邊,比起一般的凡馬,踏浪血統要高的多,只是面對那些精怪,踏浪稍微的有那麽一丟丟的不夠看。
孫蓁蓁有的是辦法讓踏浪升級,但目前來說,先升級忠誠度比較重要,她看過踏浪的資料,足足六十的忠誠度,稍微一拐,直接就能跑路的那種。
“踏浪,想我沒?”孫蓁蓁來到愛馬的跟前,笑瞇瞇的問道。
“……”踏浪也就是之前的野馬頭領,在看到孫蓁蓁後,默默的轉了一圈,用後邊對著孫蓁蓁表示抗議。
“好了,好了,我知道昨天沒帶你回家生氣了,看我帶了什麽好吃的來。”孫蓁蓁一點也不生氣,廢話誰會跟個可愛的小動物生氣,那也太沒風度了。
踏浪依然不為所動,愚蠢的人類!以為一點好吃的就能騙到它嗎!
“你確定不吃嗎?你要是不吃,我就給追風了哦。”孫蓁蓁見踏浪如此狠心,不禁舉著手裏的好吃的,默默將手伸向了隔壁的追風。
追風是趙令聞的坐騎,說是當初他哥送他的生辰禮物,價值百萬貫的寶馬,純黑色的毛發,被照顧的油光水亮的。
踏浪不幹了,它都聞到味了,那是它從未聞見過的味道,特別好聞!想吃!
一著急它就轉了過來,顧不得矜持,直接一口啃了孫蓁蓁手上的食物,開玩笑,怎麽可能給隔壁那個追風傻大個!
絕對不能便宜隔壁那個嚇唬它的家夥!
孫蓁蓁看著踏浪的表情,差點沒笑出聲來,這性格,未免也太可愛了吧,想不到這頭馬還是個傲嬌。
反正吃一個也是吃,吃一盆也是吃,踏浪幹脆就放棄了矜持,歡快的啃食起來,還故意啃的特別大聲,津津有味的那種,想饞死隔壁的追風。
對於踏浪這種幼稚的行為,孫蓁蓁絲毫沒有揭穿,追風也沒有跟毛頭小子計較的意思。
的確,以年紀來說,追風做踏浪的爸爸都綽綽有餘的,之前教訓踏浪,完全也是因為這貨太吵了。
至於吃食,追風不少吃的,都是由孫蓁蓁提供的,因為她看出追風的血統也不一般,多吃帶靈氣的食物,可以更好的技法追風的血脈。
也就踏浪這個土包子,沒見過什麽世面,啃食的這麽開心。
不行……
聽的有點饞了……
追風用無辜的大眼睛瞅著孫蓁蓁,對此,孫蓁蓁表示,完全受不了,給你!都給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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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也不去反駁對方, 省得這個話題沒完沒了的繼續,就到此為止吧!
等到了傍晚的時間, 他們家就變的更加的熱鬧起來, 弟弟妹妹都回來了, 兩個下了課的領著小妹楚楚一起歸家。
楚楚雖說才滿四歲,卻早早開始認字,現在的水平跟上三四年紀讀書都不是問題。
不過目前來說, 小學並沒有很高的年級,主要還是大部分的學生都是文盲來著。
而且隨著來疆城的人越來越多,基本都是拖家帶口的,孩子難免要上學,那些百姓是沒有想要讓孩子上學。
趙令聞卻是立下了規矩,不滿十四歲的孩子,都必須上學,否則以後就不好落戶,更找不到好的工作。
為了這, 百姓也會將自家的孩子送去學校,至於隱瞞?
不好意思當初辦理臨時落戶的時候, 可都是白紙黑字的寫的一清二楚的,要是學校裏和戶籍所對不上, 不好意思, 直接驅逐出疆城。
疆城是缺人沒錯,但是不缺你這種不講誠信的人。
有過幾個頭鐵的典範後,之後的人都老實了, 不就是送孩子上學嘛,又不要他們花銀子,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!
主要是家裏的小崽子們上學後,個頭躥了不說,回家還開始咬文嚼字起來,對此家裏的人還是很歡喜的,誰不喜歡讓孩子能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哪怕是女娃,能過的好,誰又會不樂意呢。
特別是在疆城的百姓們發現了,在他們王爺的心目中,男娃和女娃都是一樣的時候。
在疆城的女子們腰桿更直了,精神面貌方面越發的跟邊城接近,還有孫蓁蓁派出去的人的洗腦,誰都不再認為女子就該在後宅待著,更不會覺得女子比不上男子。
事實上,在疆城的工廠裏,女子因為心細升職要比男子更容易,同時還要學習文化,識字的總要比不認字的機會更多。
誰能想到,在這城裏高門大院的小娘子也開始出來工作,只是這些人裏頭,大部分都是家裏不受重視的庶女。
無論是什麽時代,嫡女的地位都要遠高於庶女,也是因為嫡母掌握了一家的財政。
遇上苛待一些的,還真不如出來找工作。
那些庶女多多少少也認識幾個字,要在疆城找到工作並不困難。
而且孫蓁蓁對這些小娘子都會給與一些照顧,那些嫡母沒人敢招惹女子工會,要是逼的過分了,直接就將那些嫡母帶到孫蓁蓁的面前。
只敢欺負幾個小娘子算是怎麽回事?
誰不知道蔡王跟前有個紅人,一個玉面的書生,得罪誰也不能得罪了他。
說起來這臉長的好比較吃香,孫蓁蓁已經不止一次的遇上想給她介紹家裏嫡女的,這差點沒把趙令聞氣死。
“大姐姐,娘親在幹嘛?”兄妹三人見大姐在廚房門口,不禁好奇的問道。
“娘親說要露一手……”孫蓁蓁無奈的說道。
“……”孫菁菁一臉絕望,阮氏做飯怎麽說呢,也不是不能吃,但是也就到能吃。
要說好吃是絕對沒有的,還不如楚楚做的好吃呢。
但是作為兒女,怎麽能說母親的壞話,再不好吃,也要忍了。
三兄妹知道大姐姐剛從疆域回來,肯定是不能讓大姐姐做飯的,所以孫彬彬認命的卷起衣袖來,“娘親我來幫你。”
“真乖,不用了,我很快的。”阮氏開心的說道,只是沒什麽底氣的模樣。
常年養尊處優的阮氏,一年進廚房都沒滿一只手的,又怎麽可能快的起來,但是作為母親的尊嚴,不允許她示弱。
“娘親不需要幫忙是你的事,作為子女怎麽能看著娘親為我們辛苦操勞,卻袖手旁觀呢。”孫彬彬表示,絕對不可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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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蓁蓁:我感覺自己被內涵了……
“當然了,我們沒有說大姐姐的意思,大姐姐為了這個家辛苦這麽久才歸家,是該讓我們兄妹來做一頓飯菜。”
“我燒火。”楚楚很主動的舉手說道,都是在學校裏保持的好習慣。
小學開了一段時間後,已經開始摸清學生的底子,也就是說有底子的學生可以開始準備跳級了。
這樣他們也要同時準備高年級的教材,得虧在汴京城讀書多年,早就有所準備,一點都不慌。
趙令聞找來的先生還是很靠譜的,沒有像一般的先生那般的老古板,對疆城的孩子們,主要目的是教會他們識字,至於要不要參加科舉,自然是看他們是否有那個天賦了。
絕對不會勉強一個學生,對比那些沒多少基礎的孩子,先生對孫彬彬更有興趣,覺得這孩子很聰明,很有參加科舉的天賦,不過看他年紀才十一歲,去考進士的確還太早了一些。
至於那種童子科舉,這先生並不讚同,還不如讓孫彬彬再多歷練幾年。
孫蓁蓁有相同的想法,就她家弟弟的年紀,不著急,反正教完小學教中學,堅持個幾年,該鞏固的知識肯定是鞏固了,再找趙令聞尋幾個厲害點的先生,給那小子突擊一下,學個兩年時間也差不多了。
那時候她家弟弟也不過十六七歲,在孫蓁蓁看來還是早了,男人最起碼也要二十歲才開始成熟,不過古人成熟的比較早,說不定呢。
二十歲的話,阮氏怕是已經要急的給他相看了,男人二十成婚,在這大宋境內也不算早了。
像先前她被退婚,阮氏差點沒急出白頭發來。
好在她的事業正旺,阮氏也去酒樓幫忙,沒空想那些有的沒的,後來又被皇帝賜婚了。
阮氏的擔心又轉了方向,不為她嫁不出去的事擔憂了,開始為兩家的懸殊。
算了,總歸阮氏總能想到一些擔憂的點,作為父母的,為兒憂愁九十九,孫蓁蓁雖然沒孩子,但是還是可以理解的。
就像現在這樣的,孫蓁蓁明明白白胖胖的回來,在阮氏眼裏就是難民的節奏,她能怎麽辦,只能由著阮氏來,她開心就好。
孫彬彬負責切菜,妹妹菁菁則掌勺,潛移默化之下,阮氏就成了邊緣人物,反正不需要她動手就對了,美曰其名兒女孝順!
還不能不讓他們孝順,阮氏被楚楚纏住以後,兄妹二人配合默契,四五個菜迅速出鍋。
孫蓁蓁還是挺滿意的,至少她不在的時候,弟弟妹妹餓不死了。
對訓練弟弟妹妹這一點,孫蓁蓁覺得自己還是很有一手的,一家人圍坐在飯桌前,因為天氣已經轉熱了,所以沒有那種鍋子之類的菜,就簡簡單單的一些家常小炒,比起孫彬彬,妹妹菁菁做的火候更好一點。
反正沒人嫌棄孫彬彬做的菜,比起阮氏,他已經做的算不錯了。
一家人熱熱鬧鬧的就把晚飯吃完了,兄妹二人還留下來洗完,怎麽能讓娘親刷碗,至於四歲的小家夥楚楚,算了,一會這小丫頭借口玩水。
楚楚這名字起的像是那種楚楚可憐的小人兒,事實上,這小家夥皮實的很,打小就吃著孫蓁蓁含有靈氣的食物長大,還跟著哥哥姐姐們練習功法。
她這才算是童子功呢,孫蓁蓁是發現,小丫頭還有點修煉的天賦,不過還是要等等,四歲的孩子還是太小了。
阮氏本以為孫蓁蓁剛回來,要休息個幾天,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,她便出門了,以為閨女是去找王爺了,無奈之下,阮氏也只能出門上班。
其實她誰也沒找,而是去看她的馬,好不容易馴服的,還不完全服氣,要去培養一下感情,並且給它起名為踏浪,這裏是專門的馬場,是明面上疆城養馬的地方,這次孫蓁蓁馴服野馬,並且帶回來的,就放在這馬場裏,所以她才一早過來。
不說別的,這踏浪特別符合她的審美,渾身白如雪,跑起來那叫一個飄逸。
那有那桀驁不馴的大眼睛,別提多讓孫蓁蓁喜歡了。
想要馴服這小家夥,光是武力值是不夠的,還要利誘!
孫蓁蓁空間裏的好東西不少,她相信,總有一樣能虜獲它的芳心!
其實踏浪的等級已經接近成精的那邊,比起一般的凡馬,踏浪血統要高的多,只是面對那些精怪,踏浪稍微的有那麽一丟丟的不夠看。
孫蓁蓁有的是辦法讓踏浪升級,但目前來說,先升級忠誠度比較重要,她看過踏浪的資料,足足六十的忠誠度,稍微一拐,直接就能跑路的那種。
“踏浪,想我沒?”孫蓁蓁來到愛馬的跟前,笑瞇瞇的問道。
“……”踏浪也就是之前的野馬頭領,在看到孫蓁蓁後,默默的轉了一圈,用後邊對著孫蓁蓁表示抗議。
“好了,好了,我知道昨天沒帶你回家生氣了,看我帶了什麽好吃的來。”孫蓁蓁一點也不生氣,廢話誰會跟個可愛的小動物生氣,那也太沒風度了。
踏浪依然不為所動,愚蠢的人類!以為一點好吃的就能騙到它嗎!
“你確定不吃嗎?你要是不吃,我就給追風了哦。”孫蓁蓁見踏浪如此狠心,不禁舉著手裏的好吃的,默默將手伸向了隔壁的追風。
追風是趙令聞的坐騎,說是當初他哥送他的生辰禮物,價值百萬貫的寶馬,純黑色的毛發,被照顧的油光水亮的。
踏浪不幹了,它都聞到味了,那是它從未聞見過的味道,特別好聞!想吃!
一著急它就轉了過來,顧不得矜持,直接一口啃了孫蓁蓁手上的食物,開玩笑,怎麽可能給隔壁那個追風傻大個!
絕對不能便宜隔壁那個嚇唬它的家夥!
孫蓁蓁看著踏浪的表情,差點沒笑出聲來,這性格,未免也太可愛了吧,想不到這頭馬還是個傲嬌。
反正吃一個也是吃,吃一盆也是吃,踏浪幹脆就放棄了矜持,歡快的啃食起來,還故意啃的特別大聲,津津有味的那種,想饞死隔壁的追風。
對於踏浪這種幼稚的行為,孫蓁蓁絲毫沒有揭穿,追風也沒有跟毛頭小子計較的意思。
的確,以年紀來說,追風做踏浪的爸爸都綽綽有餘的,之前教訓踏浪,完全也是因為這貨太吵了。
至於吃食,追風不少吃的,都是由孫蓁蓁提供的,因為她看出追風的血統也不一般,多吃帶靈氣的食物,可以更好的技法追風的血脈。
也就踏浪這個土包子,沒見過什麽世面,啃食的這麽開心。
不行……
聽的有點饞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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